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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构建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发挥绿色工厂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中的基础性和导向性作用,加快形成规范化、长效化培育机制,打造绿色制造领军力量,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印发《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随着政策的贯彻实施,各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财政激励政策,为更好的供印染企业了解相关信息,特整理绿色工厂补贴政策系列文章。
山东省
《先进制造业强省行动计划(2022—2025年)》:该计划由山东省委、省政府提出,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高质量建设绿色工厂,持续打造绿色工业园区,加快建立绿色供应链。力争到2025年,建成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500家、绿色园区20家,开发绿色设计产品500种以上。
《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指导思想和“绿色门槛”内容,提出对节能、排污指标优于国家和地方标准,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要求的企业和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政策原文:
滨州市
《滨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科技创新的扶持意见><关于加快全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滨城区促进外贸进出口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该通知由滨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提出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政策原文:
青岛市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绿色低碳新材料产业园(董家口园区)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该通知由青岛市政府办公厅于2023年4月12日印发,提出对新获得国家、省绿色工厂等荣誉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助力企业扩容提质增效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该通知由城阳区政府于2023年2月20日印发,提出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绿色制造、工业节能节水、绿色数据中心等示范项目或荣誉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绿色制造包含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等。
《崂山区支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鼓励引导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对获得国家绿色制造、工业节能节水、绿色数据中心等示范项目或荣誉称号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获得山东省省级绿色工厂荣誉称号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政策原文:
淄博市
《关于加快推进工业新旧动能转换的若干政策》:该政策由淄博市政府印发,提出要支持绿色循环发展,对新列入国家绿色工厂、绿色产品名录的企业和产品,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列入省1+N绿色制造示范项目的,市级在省级奖励基础上再给予50%配套奖励。
《沂源县2023年度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奖励扶持政策》:该政策由沂源县政府于2023年1月26日印发,提出对列入国家、省、市绿色工厂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政策原文:
烟台市
《关于印发<烟台市工信领域符合免申即享范围的市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该通知由烟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2年4月29日印发,明确了烟台市工信领域符合免申即享范围的市级财政支持政策的具体内容和实施细则。其中,对首次认定国家级绿色(循环)经济示范的园区、企业、工厂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政策原文:
枣庄市
《关于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及提质增效的“精准十一条”措施》:该措施由枣庄市薛城区工信局于2022年发布,提出对成功创建省级绿色工厂、省级“专精特新”的企业,区级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政策原文:
济南市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加大绿色工厂培育,对国家级、省级、市级绿色工厂分别一次性给予4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国家级、省级、市级绿色园区(产业集群、集聚区)分别一次性给予园区管理(运营)机构100万元、50万元、40万元奖励。
政策原文:
泰安市
《泰安市促进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提出,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质量标杆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绿色工厂、工业设计中心等,达到绩效目标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
政策原文:
聊城市
《聊城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20条措施》:该措施由聊城市政府印发,提出对新评为国家级、省级绿色工业园区的,分别给予园区管理(运营)机构最高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评为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原文:
邹城市
《中共邹城市委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意见由邹城市委、市政府于2023年12月20日印发,提出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济宁市级绿色工厂,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政策原文:
临沂市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加快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对获得认定的国家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政策》: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认定的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当年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5万元。
政策原文:
德州市
《德州市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若干意见》对列入国家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产品示范名单的,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列入省级绿色工厂的,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评为国家级、省级绿色企业的(节水型企业、能源计量示范工程等同等级节能降耗相关荣誉称号的企业或项目),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原文:
东营市
《东营市“千项技改、千企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提出,要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完善梯度培育体系,积极培育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工业园区等。并鼓励企业对标达标,对获得国家级水效“领跑者”、能效“领跑者”、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工业园区等认定的工业企业和园区,市财政给予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和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工业园区认定的,市财政给予不超过2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原文:
威海市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促进产业集聚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对新认定的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及省级以上智能制造示范企业,以及入选国家、省、市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等绿色制造名单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资金。
政策原文:
日照市
《莒县振兴工业扶持办法》:对被工信部认定为绿色园区的,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对被国家、省认定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产品、绿色集成系统的,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政策原文:
注
具体奖励政策可能会因时间和具体情况而有所变化,建议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或咨询当地的经信局、财政局等部门。
中国印染行业协会是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的绿色制造体系第三方评价机构,能为印染企业申报国家绿色工厂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以助力行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