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动工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规范生态工业园区的规划、建设和运行,生态环境部近日正式批准发布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标准》(HJ 274—2026)。
该标准自2026年3月1日起,将对新批准建设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实施。而对于已批准建设和已命名的示范区,则给予了一定的过渡期,自202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1、增加了基本要求;
2、将指标分类修改为减污降碳、发展质效、创新驱动、生态引领四大类,评价指标分为必选指标和特色指标;
3、在《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HJ 274—2015)基础上,考虑分类分区指导,更新部分指标,修改部分指标限值。
《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标准》(HJ 274—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