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构建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发挥绿色工厂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中的基础性和导向性作用,加快形成规范化、长效化培育机制,打造绿色制造领军力量,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印发《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随着政策的贯彻实施,各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财政激励政策,为更好的供印染企业了解相关信息,特整理绿色工厂补贴政策系列文章。
浙江省
为响应国家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号召,推进工业领域实现碳达峰并加速向绿色低碳经济转型,浙江省根据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建设的通知》要求,将依据《浙江省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建设评价导则(2024版)》和《浙江省绿色低碳工厂建设评价导则(2024版)》的规定,深化绿色低碳试点示范,促进工业园区和工厂的绿色低碳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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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
《绍兴市上虞区2022年度市级绿色低碳工厂奖励兑现方案》:上虞区对当年获得绍兴市绿色低碳工厂命名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柯桥区2023年“1+9”政策体系》:柯桥区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称号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获得市级绿色工厂称号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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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
《关于进一步推进数字化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2022年1月25日发布,其中提到对当年获得国家、浙江省绿色制造类(绿色工厂、绿色制造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等)命名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50万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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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改造提质提效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2024年1月15日发布,其中提到建立国家、省、市绿色制造梯度培育机制,全面推进绿色工厂建设,加快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改造的实施意见》:2022年8月1日发布,其中提到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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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
《宁波市鄞州区绿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该文件于2022年8月26日发布,其中提到对获得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等市级绿色制造体系示范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
根据《关于市级绿色工厂(第四批)拟奖励资金的公示》文件,北仑区对获得市级绿色工厂的企业进行奖励10万元/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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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区
《杭州市富阳区实施产业强区主战略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发布于2022年7月4日,其中提到对获得国家、省“绿色工厂”称号的企业,在投资项目资助外,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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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新认定的国家级绿色工厂奖励100万元,省级的奖励50万元,市级的奖励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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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
《湖州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2023—2025年)》:该文件于2023年4月发布,其中提到对首次被评为国家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的,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50万元;对首次被评为省级绿色低碳(零碳)园区、绿色低碳(零碳)工厂的,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
《吴兴区创建全省第一批低碳试点区县专项政策意见》:该文件于2021年12月发布,其中提到对首次获评省级、市级绿色(低碳)工厂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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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
《玉环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新时代美丽经济建设的若干意见》:2023年8月22日发布,其中提到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台州市级认定绿色工厂的,分别奖励80万元、50万元、10万元;对首次列入国家级、省级绿色设计产品示范名单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级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的,奖励50万元。对新列入国家级、省级绿色供应链管理目录的,分别奖励40万元、20万元。对5年内首次通过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企业,奖励10万元。对首次评为省级节水型企业的,奖励10万元。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2022年7月19日发布,其中提到对新增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等国家级荣誉,最高给予150万元奖励;认定为省级“隐形冠军”企业、省级以上绿色工厂示范等省级荣誉,最高给予75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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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生态工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文件于2020年6月8日发布,其中提出对列入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绿色工厂名单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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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常政办发〔2022〕19号)第18条:“鼓励绿色安全生产。对当年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当年获得省绿色企业(清洁生产先进企业)和通过审核验收合格的清洁生产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和6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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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
新昌县对绿色工厂奖励的政策文件主要包括《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六个政策的通知》(新政办发〔2024〕4号)。该文件发布于2024年3月4日,其中提到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称号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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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具体奖励政策可能会因时间和具体情况而有所变化,建议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或咨询当地的经信局、财政局等部门。
中国印染行业协会是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的绿色制造体系第三方评价机构,能为印染企业申报国家绿色工厂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以助力行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